使用技术要求 | 1.播种后覆盖细土,稻种不裸露;施药前排干田水,药后1-3天灌水并保持3-5天,但水深不能淹没秧苗心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芳氧苯氧丙酸类传导型禾本科杂草除草剂,用于水稻田茎叶处理防除千金子、稗草(东北秧田)、双穗雀稗等杂草。本品通过茎叶吸收,传导至生长点,达到杀草效果,正常条件下使用,对水稻安全。 |
注意事项 | 1.不建议与阔叶草除草剂混用。2.适用本品时应穿长衣长裤、靴子、戴手套、眼镜、口罩等适当的防护用具(见图形标识),避免吸入药液和接触皮肤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。 3.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,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 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,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。4.请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。如需业务和技术上的支持,请即与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联系。如果您要将本产品用于出口农产品,请参照相应进口国的相关标准使用。 5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。 6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1.眼睛溅入∶立刻用大量清水冲洗15-20分钟,如配戴隐形眼镜,冲洗5分钟后摘掉眼镜再冲洗15分钟。携此标签去医院诊治。 2.误食∶不要自行引吐,携此标签送医诊治。 3.皮肤沾附∶脱去被溅到衣服。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。衣服彻底清洗后方可再穿。 4.误吸∶转移至空气清新处,如症状持续,向医生咨询。 5.给医护人员的提示:无特殊解毒药,请医生根据症状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.本品应贮存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处,防雨防湿防潮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
2.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商品同运同贮。
3.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、不倒塌、不坠落、不损坏,并按规定路线行驶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