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 在水稻纹枯病发病初期或刚见零星病斑时用药,将药液充分混匀后采
用顺风单侧平行推进法对准水稻植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内吸性杀菌剂。按推荐剂量使用,对水稻纹枯病有较好的防效。 |
注意事项 | 1]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。避免药液接触皮肤、眼睛和污染
衣物,避免吸入雾滴。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。在饮水、进食和抽
烟前,应先洗手、洗脸。
[2]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,严禁在鱼蟹等水产养殖的稻田使用。稻
田施药后,不得将稻田水排入江河、湖泊、水渠以及鱼虾蟹等水产养殖
水塘。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、土壤等环境。勿将药液或空包
装弃于水中或在河塘中洗涤喷雾器械,避免影响鱼类和污染水源。
[3]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闭保存,切勿将本品置于饮、食容器
中。
[4]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一旦发生中毒,请对症治疗。 中毒急救:[1]皮肤接触:立即脱掉被污染
的衣物,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,再用肥皂清洗,然后用清水冲
净。如果皮肤发炎,请医生诊治。[2]眼睛溅药:立即将眼睑翻开,用清
水冲洗至少15分钟,再请医生诊治。[3]发生吸入: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
空气新鲜处,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,需要进行人工呼吸。注意保暖和休
息,请医生诊治。[4]误服:请勿引吐,立即携带标签,送医就诊。紧急
医疗措施: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,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。 无专用
解毒剂,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
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