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本品属芽前除草剂,每亩兑水40-60公斤,苗前施药1次,注意喷雾均匀。
2、大风天或预计4小时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二硝基苯胺类农药,属于选择性芽前除草剂。药剂进入植物体内后,主要抑制分生组织细胞分裂,从而抑制杂草幼芽及幼根的生长导致杂草死亡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属芽前除草剂,对已出苗杂草无效,用药前应先拔除已出苗杂草。
2、本品对水生生物有毒,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中清洗施药器具。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。
3、本品饱和蒸气压较高,在地膜中使用,用量应适当降低。
4、遇天气干旱时,应适当增加土壤湿度,灌水后再施药以充分发挥药效。
5、避免在地表温度低于10℃的情况下施药,否则可能会降低药效。
6、药液用清水稀释,不得使用污水 、浑浊水,以免影响药效。
7、施药用具用毕后充分洗净,以避免使用其他农药时出现药害。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、池塘等;用过的容器要妥善处理,不能随意丢弃,也不能留作他用。
8、使用本品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9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表现为恶心、呕吐、抽搐等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,目前尚无特效解毒药,但可以通过洗胃治疗。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和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