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防治玉米大斑病,于病害初发期施药1-2次,间隔7-10天,每亩制剂用量35-50毫升兑水45-60升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内吸性杀菌剂,由两种作用机理不同的活性成分混配而成,具有保护和治疗双重功效。药剂经植株吸收可迅速向上传导分布,能有效防治玉米大斑病。 |
注意事项 | 1. 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。避免药液接触皮肤、眼睛和污染衣物,避免吸入雾滴。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。在饮水、进食和抽烟前,应先洗手、洗脸。
2. 配药和喷药时,应带防化学手套、面罩或护目镜,穿长袖衣、长裤和靴子。
3. 施药后,彻底清洗防护用具,洗澡,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。
4. 使用过的空包装,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妥善处理,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它用途。所有施药器具,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。
5. 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,土壤等环境。本品对鱼及水生生物有毒,勿将药液或空包装弃于水中或在河塘中洗涤喷雾器械,避免影响鱼类和污染水源。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,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。
6. 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闭保存,切勿将本品置于饮、食容器中。
7. 本品不推荐与其他药剂桶混使用。
8. 为延缓抗性的发生发展,建议整个生长季与其他不同作用机理的药剂轮换使用。
9.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,使用中避免药液接触眼睛、粘膜等。
中毒症状:按标签推荐方法使用,一旦发生中毒,请对症治疗。
中毒急救:1. 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,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。
2. 皮肤接触: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,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。如果皮肤刺激感持续,请医生诊治。被污染的衣物再次使用前需彻底清洗。
3. 眼睛溅药:立即将眼睑翻开,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戴隐形眼镜者请立即取下隐形眼镜,并请医生诊治。
4. 发生吸入: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,如果出现呼吸停止的现象,需进行人工呼吸。注意保暖和休息,请医生诊治。
5. 误服:请勿引吐,立即携带标签,送医就诊。紧急医疗措施:使用医用
活性炭洗胃,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。
解毒剂:无专用解毒剂,对症治疗。就医时必须携带本标签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. 本品应加锁保存,勿让儿童、无关人员和动物接触。勿与食物、饮料、粮食和动物饲料在一起存放或运输。
2. 本品应贮藏在避光、干燥、通风处。运输时应注意避光、防高温、雨淋。
3. 贮藏温度应避免低于-10℃或高于35℃。
4. 产品码放高度不宜超过2米,以免损坏包装。 |
备注 | 质量浓度为295克/升(丙环唑185克/升,嘧菌酯110克/升)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