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推荐安全间隔期为21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。
2、在水稻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优良的杀虫剂,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,持效期长,按推荐剂量使用,对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好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、土壤等环境。 2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(周围)开花植物花期禁用,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影响,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,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。3、应远离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,不要污染水体,应避免药液流入湖泊,鱼或虾蟹套样稻田禁用,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。4、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 5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发生。 6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失。7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。1、皮肤接触: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,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。2、眼睛溅入:立即将眼睑翻开,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再请医生诊治。3、发生吸入: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,请医生诊治。 4、误服:应立即携带标签送病人到医院诊治,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,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输任何东西。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-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(如巴比妥、丙戊酸等)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、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的仓库里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
2、放置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