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在杂草生长旺盛期时施药,每亩兑水40-60公斤, 定向茎叶喷雾。确保杂草叶片充分均匀着药。 2.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一种具有部分内吸作用的触杀灭生性除草剂,活性较高、除草速度较快、杀草谱较广。可用于非耕地防除一年生和多年生双子叶及禾本科杂草。如反枝苋、马唐、空心莲子草、苍耳、雾水葛、饭包草、裸花水竹叶、牛筋草、狗尾草、小飞蓬、鬼针草、紫花苜蓿、白车轴草、辣子草等,草铵膦的作用机理:属于磷酸类除草剂,是谷氨酰胺合成抑制剂,施药后短时间内可以导致植物体内氮代谢紊乱及铵的过量积累、叶绿体解体,从而光合作用受抑制,最终导致杂草死亡。药液接触土壤后快速分解,无土壤活性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产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,喷雾时应注意防止药液飘移到邻近作物田,防止产生药害。
2、严格按农药安全使用规则正确使用,未用完的草铵膦就保存在原包装内,盖紧瓶盖。
3、避免药液溅入眼睛。使用时应穿戴防护服、手套等,避免吸入药剂;施药期间不可进食、饮水等;施药后彻底清洗器械,并立即洗手、洗脸。
4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,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。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5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6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对眼睛、皮肤、上呼吸道都有刺激。体内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、头痛、恶心、呕吐、腹泻、腹痛、发烧、多涎、面色苍白、视力模糊、呼吸困难、昏迷、严重者可因呼吸中枢衰竭而造成死亡危险。急救措施:皮肤接触:用肥皂水清洗。不慎吸入,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清新处。眼睛溅入:立即用流动清水彻底清洗。误食:立即停止服用,用1%碳酸氢钠或1%食盐水洗胃;并视中毒轻重酌量口服或肌注阿托品,同时肌注解磷定等,必要时静脉补液或输血、止痉、保肝。忌用吗啡、氯丙嗪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保存。勿与食品、种子、饲料等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