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于水稻移栽返青后至分蘖末期,杂草2~4叶期,按推荐用药量,喷液量30升/亩以上,茎叶均匀喷雾1次 |
产品性能 | 本剂为移栽水稻田一种内吸传导型苗后除草剂,施药后,能迅速被杂草的茎、叶和根吸收,使敏感植物出现典型激素类除草剂的反应,植物畸形、扭曲,可有效的杀灭地上茎叶和地下根系,可防治水莎草、异型莎草、鸭舌草、狼把草、三棱草、眼子菜、猪殃殃、卷茎蓼、马齿苋、龙葵、田旋花等一年生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该药与喷雾机接触部分的结合力很强,喷雾器最好专用,否则需彻底清洗干净。
2、确保按推荐的施药时期和施用量均匀施药,不得随意加大用药量。药剂配制采用两次稀释,充分混合。
3、插秧15天后,三棱草、野慈姑、野荸荠、矮慈菇等其它顽固杂草基本出土,即可用药。
4、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药物。
5、使用本品时应佩戴口罩,穿防护衣帽、防护鞋、护目镜,避免直接接触眼睛与皮肤,施药时不可吃东西、喝水和吸烟;施药后用肥皂水洗脸、洗手,并很好地清洗施药器械。
6、对鱼类有毒,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避免药液进入地表水体;养鱼稻田禁用,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。
7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对眼有刺激性,如不慎溅入眼内,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如误服:不可自行引吐,携此标签送医诊治。如溅在衣服和皮肤上,脱去被溅衣服,皮肤和衣服分别用肥皂和清水冲洗干净。如吸入:移至空气清新处,应送医院对症治疗。无特效解毒剂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