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本品在水稻秧田应于稗草1.5-2.5叶期施药。2、喷雾时,用水量20-30升/亩,施药前排水,使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磺酰胺类除草剂,喷雾处理可以防除水稻秧田中稗草等一年生杂草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在东北、西北秧田,须根据当地示范试验结果使用。2、制种田因品种较多,须根据当地示范试验结果使用。3、使用本品应穿长衣长裤、靴子、戴手套、眼镜、口罩防护用具(见图形标识)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。4、本品对水生生物有毒,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。5、清洗喷药器械或废弃药液时,切忌污染水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6、请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。7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动物试验表明可能造成眼或皮肤刺激。
1、眼睛溅药: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如佩戴隐形眼镜,冲洗1分钟后摘掉眼镜再冲洗几分钟。如症状持续,携此标签就医。2、皮肤接触:脱去被溅衣服。衣服和皮肤分别用肥皂和清水冲洗。3、误服:不要自行引吐,携此标签就医。4、给医护人员的提示:可用乙醇和血透析方法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、本品应密封贮存在通风良好、阴凉干燥的仓库内,并备有灭火器材。2、本品运输时应有帐篷盖住,避免阳光直射和雨水淋洒而且通风良好。3、储存药剂的地方,本品应加锁保存,勿让儿童、无关人员和动物接触,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和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