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本品应于防治水稻纹枯病、叶瘟于发病初期或发病前期开始施药,防治水稻穗颈瘟和稻曲病在水稻破口期和齐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由丙环唑和咪鲜胺两种杀菌剂混配而成的,能有效预防和治疗
对水稻稻瘟病、水稻稻曲病、水稻纹枯病等病害,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配药和施药时,应穿防护服,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,以
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
和洗脸。
2、施药前、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,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
源,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。
3、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,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
企业回收处理。
4、本品对鱼和水生生物有毒,远离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施药,鱼和
虾套养稻田禁用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。开花植物花期禁用,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。
5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皮肤接触:脱去污染的衣着,用流动清水冲洗。
眼睛接触:提起眼睑,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15分钟。
吸入: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。保持呼吸道通畅。如呼吸困难,给
输氧。如呼吸停止,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。
食入:该药无特殊解药,如误服,立即就医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、通风、干燥处,严防潮湿和日晒,远离儿童、牲畜
和火源,并加锁。不得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混合贮存。避免与
皮肤和眼睛接触,防止由口鼻吸入。在运输过程中应轻拿轻放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