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本品在矢尖蚧低龄若虫盛发期使用。
2. 本品对瓜类及烟草类、莴苣苗期敏感,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 |
产品性能 |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农药与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混剂,具有触杀、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。本品能渗透进入作物叶片、枝干的表皮组织内,可有效防治柑橘树矢尖蚧。 |
注意事项 | 1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;周围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以及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。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远离水产养殖区,河塘等水体施药。
2.本品对眼睛有轻度刺激性,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,穿防护衣服、戴防护手套、口罩等,避免皮肤接触和口鼻吸入。使用中不可吸烟、饮水及吃东西;使用后及时清洗手、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。
3.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合使用。
4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
5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作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
7.禁止在蔬菜使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对眼睛有轻度刺激性,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、痉挛、恶心、呕吐等。
急救措施: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,应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。
1、皮肤接触:脱去污染衣物,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,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。
2、眼睛接触:如溅入眼睛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,送医院就治。
3、吸入:立即离开施药现场,转移至空气新鲜处;呼吸有困难,可采用人工呼吸。
4、误服:立即携此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。若判定为毒死蜱中毒为主,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。医生应注意防止病人发生迟发性神经毒性问题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.运输和贮存时,应严防潮湿和日晒,保持良好的通风。
2.本品应当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保存。
3.不得与食物、饮料、种子、饲料等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标注“限制使用”字样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