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于水稻纹枯病发生初期喷雾使用,应喷雾均匀,一般连续施药2次,施药间隔期为7-10天。
2.大风 |
产品性能 | 本品属于醌外抑制剂,通过抑制线粒体呼吸,抑制孢子萌发和菌丝生长。
具有保护性、治疗性、内吸传导性。 |
注意事项 | 1.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范使用本品。应根据田间病害及抗性等具体情况,科学合理用药。
2.本品避免与有机硅助剂、乳油类、有机磷类农药混用。为了延缓抗性,
建议与其他作用机理的药剂轮换使用。避免药剂与其它作物接触。
3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、手套;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饮水等;施药后应及时洗手、洗脸。
4.本品对鱼类有毒,施药时不可污染水源,也不可在河塘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,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。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,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。
5.用过的容器和废弃物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6.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
7.结合当地实际情况,在农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本品对眼睛有刺激作用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无特殊解毒剂,由医生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混合储存,适宜储存温度为0℃~35℃。运输时应注意避光、防高温、防雨淋。运输和装卸时注意轻拿轻放,以免损坏包装。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。远离火源或热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