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防治柑橘树介壳虫应在发生初期施药,用水量要足,均匀喷雾叶片正反面;防治棉花棉铃虫应在卵孵化初盛期 |
产品性能 |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农药与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混剂。具有触杀、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。按推荐剂量使用,防治柑橘树矢尖蚧、棉花棉铃虫效果良好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
2、为延缓害虫抗药性发生,建议与其他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3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,鸟类保护区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4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、口罩和手套等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。施药后,彻底清洗器械,并立即用肥皂洗手和洗脸。
5、用药后包装物及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6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
7、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使用中或使用后若感不适,应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。治疗时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。若判断为高效氯氟氰菊酯中毒为主,无特殊解毒剂,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、本品应储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2、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储同运。 |
备注 | 标注“限制使用”字样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