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水稻稻飞虱:在水稻营养生长期(分蘖期至幼穗分化期前)于水稻飞虱低龄若虫始盛期喷雾一次。使用足够水量( |
产品性能 | 本品可有效防治稻飞虱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在施药和清洗容器时,避免污染水源。远离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施药。不要食用施药后稻田养殖的虾蟹等水生生物。2、本品对蜜蜂、家蚕有毒,避免在蜜蜂觅食时施药;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3、药液配制后请在当天内施用;4、为延缓害虫抗性发生,针对连续世代的害虫请勿使用相同产品或具有相同作用机理的产品。在害虫发生初期使用本品一次,然后使用具有不同作用机理的其它产品。5、包装物用后建议清洗三遍后,送指定地点回收,进行无害化处理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6、使用本品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,戴口罩和手套等。水田使用,穿橡胶靴。施药期间不可饮食、喝水或吸烟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。8.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携标签就医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皮肤接触:脱掉污染的衣服,立即用大量的水冲洗15-20分钟。眼睛接触:保持眼睛睁开,用水缓慢轻柔冲洗15-20分钟。戴隐形眼镜的,在最初的5分钟内移除,然后冲洗。误食:如果中毒者能吞咽,让其啜饮一杯水。没有医生的建议,不要催吐。不要给昏迷的中毒者喂服任何东西。误吸:移至空气新鲜处。如果症状没有减轻,请就医。必要时人工呼吸或吸氧。如有不适,请立即携标签就医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贮存在阴凉、干燥的库房。贮运时, 严防潮湿和日晒, 远离火源、热源。不得与食物、饮料、粮食、种子、饲料混放混运。避免与皮肤、眼睛接触, 防止由口鼻吸入。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保存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