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水稻上应于孕穗期、齐穗期使用,严格按推荐剂量施药,施药时应周到、均匀,勿重喷或漏喷。
2.大风 |
产品性能 | 本品具有使植物细胞分裂和延长的双重作用,促进根系发达,增强光合作用,提高作物叶绿素含量,可用于调节水稻生长。 |
注意事项 | 1.本品不可和碱性物质(波尔多液、石硫合剂等)混用。
2.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清洗施药器械等的污水不可污染地下水源、水田、湖泊、河流、池塘等水域,避免对环境中其它生物造成危害。
4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、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饮水等。喷药后请用肥皂洗净暴露部位皮肤,并用水漱口。
5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6.禁止儿童、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。过敏者禁用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急救措施: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,应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。
皮肤接触:脱去污染衣物,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,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。
眼睛溅入: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。
吸入:立即离开施药现场,转移到空气清新处。
误食:立即停止服用,用清水充分漱口后,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,本品无特殊解毒剂,应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、通风、干燥的地方,严防干燥、雨淋。运输时严防潮湿和日晒,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,要轻搬轻放。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保存。不得与食物、饮料、种子、饲料、粮食混放混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