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水稻移栽返青后均匀撒施。早稻移栽后6-10天,晚稻移栽后4-8天,水稻活棵后用药。
2.施药前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,能有效地防除水稻田中稗、千金子、异型莎草及鸭舌草等一年生杂草。 |
注意事项 | 1.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范使用本品。应根据田间杂草草相及抗性等具体情况,科学合理用药。
2.避免药剂与其它作物接触。
3.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;远离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施药。
4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接触皮肤、粘膜和伤口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5.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。鱼、虾、蟹等套养稻田禁止使用。
6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7.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。
8.结合当地实际情况,在农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本品无特殊解毒剂,请医生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适宜储存温度为0℃~35℃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运输时应注意避光、防高温、防雨淋。运输和装卸时注意轻拿轻放,以免损坏包装。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保存。不得与食物、粮食、饮料、种子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