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水稻移栽前稻田灌水整平后呈泥水状态时,直接持瓶均匀甩施于稻田水层中,施药时田间保持水层3-5厘米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由酰胺类和环状亚胺类两种不同作用机理的除草剂复配而成,是一种水稻移栽田选择性芽前、芽后处理剂。施药后药液在水面很快扩散,迅速被土壤吸附,形成封闭药膜。杂草幼芽或幼苗接触药剂后抑制生长及抑制细胞分裂,被消灭在萌芽状态。用来防除水田中稗草、雨久花、鸭舌草等大多种一年生杂草。 |
注意事项 | 1.本品不可与呈强酸性或强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2.秸秆还田(旋耕整地、打浆)的稻田,也必须于水稻移栽前施药,且秸秆要打碎并彻底与耕层土壤混均,以免因秸秆集中腐烂造成稻苗根际缺氧引起稻苗受害。 3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、桑园和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,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,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,施药后的田水不得制剂排入水体,远离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4. 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和口罩等,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抽烟和饮水。施药后彻底清洗施药器械,并立即用肥皂洗手和洗脸等。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。废弃物要妥善处理,深埋或焚毁包装,不可随意丢弃,不可做他用。5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1.用施药时如果感觉不适应,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。2.皮肤、眼睛溅药,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。3.误服送医院就医,用活性炭洗胃,洗胃时应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。注意: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。本品无解毒剂,应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该产品属易燃液体,注意贮存运输和使用安全,应贮存在避光、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,应避免贮藏在低于-10℃或高于35℃处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种子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产品码放高度不宜超过2米,以免损坏包装。运输时轻搬轻放,不可倒置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