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施药的最佳时期为杂草的营养生长旺盛期。 2、选择晴好天气,按防治作物、用药量、使用方法、根据杂草 |
| 产品性能 | 本品是一种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,主要通过杂草绿色部分吸收并迅速传导至植株各部位,将其连根杀死。对作物种子及根系无不良影响,不影响下茬作物。 |
| 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已含有助剂,喷施时不必再加入助剂。 2、药液用清水稀释,不得使用污水、混浊水,以免降低药效。 3、在异常情况条件下或推广使用,需请当地植保人员予以指导。 4、施用本品后3天内勿割草、放牧和翻地。 5、使用本品大面积灭草时,药后杂草与灌木成片干枯,应注意火灾发生。 6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,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。 7、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、池塘等;废弃物要妥善处理,不能乱丢乱弃,也不可做他用。 8、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。 9、用过的容器妥善处理,不可随意丢弃,也不可做为他用。 |
| 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表现为对皮肤、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;不慎接触皮肤和眼睛,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吞本品,立即催吐;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至医院诊治。若摄入量大,可用吐根糖浆诱吐,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,严重者立即就医。无特殊解毒剂,对症治疗。 |
| 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贮运时,严防潮湿和日晒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保存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、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| 备注 | 草甘膦铵盐含量:88%。 |
| 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