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仅限水稻灌浆期使用,按照推荐用药量兑水均匀喷雾,视病害发生情况,可连续用药2次。
2.使用本品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乙虫腈和异丙威复配而成的杀虫剂,二者混配有明显的增效作用。对水稻稻飞虱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1.本品含有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,吞噬或吸入均有毒。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,穿防护服,戴防护手套、口罩等。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药液。使用中不可吸烟、饮水和吃东西,使用后及时清洗手、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。
2.对蜜蜂、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注意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桑园附近禁用。
3.对鱼类、虾蟹等水生生物有毒,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,避免药液或废液污染水源地。稻田施药后7天内不得把田水排入河、湖、水渠和池塘等水源。
4.不得与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。使用前后10天不可使用敌稗,以免发生药害。
5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
6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作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7.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
8.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头痛、恶心、呕吐、大量流汗、瞳孔缩小、腹痛等。
急救措施: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,应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。
1、皮肤接触:脱去污染的衣物,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,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。
2、眼睛溅入: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。
3、吸入:立即离开施药现场,转移到空气清新处。
4、误食:立即停止服用,用清水充分漱口后,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。
5、如判定为异丙威中毒,阿托品为特效解毒剂。重症时,可静脉注射硫酸阿托品或输氧,不可让中毒者服用吗啡和解磷定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.贮存在阴凉、通风仓库内;远离火源或热源。
2.本品应当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保存。
3.不得与食物、饮料、种子、饲料等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