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防治小麦全蚀病,在小麦播种前种子包衣处理使用,每季使用1次。处理后种子播种后必须盖土,在适宜贮存条件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内吸传导种子处理杀菌剂,可防治种子带菌及土壤传播的多种真菌病害。持效期长,且不易与其它作用方式不同的杀菌剂发生交互抗性,在正常使用条件下,本品对种子及幼苗比较安全,有助于苗势茁壮成长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使用方便,亦可供种子公司作种子包衣剂,也可供农户直接拌种用。 2、经处理的种子必须放置于有明显标签的容器内,勿与食物、饲料同放。经处理的种子绝对不得用于喂禽畜,更不得用来加工饲料或食品。 3、本产品对水生生物有毒,切忌污染鱼塘、水池及水源。4、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,鸟类保护区禁用,播种、施药后立即覆土。5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开花植物花期周围禁止放蜂,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赤眼蜂等天敌昆虫放飞区禁用。6、使用时严格遵守《农药安全使用操作规程》,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、口罩、手套和胶鞋,避免与皮肤、眼睛接触,防止口鼻吸入,施药后用肥皂洗脸、洗手。7、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得随意丢弃。8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1.皮肤接触:应脱去污染的衣物,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,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。2.眼睛溅入: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。3.误吸或误服时,反复使用医用炭和大量水催吐,同时应尽快请医生对症治疗。无专用解毒剂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、本品应密封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2、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保存。3、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贮存或运输时堆高不得超过规定,注意轻拿轻放,以免损坏包装,导致产品泄漏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