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防治水稻叶瘟时,可在初见病斑时施药,防治穗颈瘟和穗瘟,最适宜施药期是水稻破口期。视病情隔7-10 |
产品性能 | 本品由氟环唑和三环唑混配而成,兼具保护和治疗活性,杀菌谱广,抑菌独特,安全性好,对水稻稻瘟病具有较好的防效。 |
注意事项 | 1.使用本品时需做好保护措施,戴好手套、面罩或护目镜及口罩,穿长袖衣、长裤和靴子。避免药液接触皮肤、眼睛,避免吸入雾滴。2.施药期间切勿抽烟或饮食。施药后,彻底清洗防护用具,洗澡,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。3.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封存,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中。4.勿将本品及其废液弃于池塘、河溪、湖泊等,以免污染水源。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5.本品对鱼及水生生物有毒,请远离水产养殖区、河塘施药。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,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。6.使用后的包装袋应妥善处理,不得他用或随意丢弃。7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过敏者禁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1.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,请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。2.皮肤接触: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,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。必要时请医生诊治。3.眼睛溅药:立即将眼睑翻开,用清水轻柔冲洗至少15分钟,再请医生诊治。4.发生吸入: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,注意保暖和休息,请医生诊治。5.误服:立即携带标签,送医就诊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.本品应加锁保存,勿让儿童和动物接触。2.应贮存在避光、干燥、阴凉、通风处,远离火源和热源。3.运输时应注意避光,防高温、雨淋。4.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和种子等物品在一起存放或运输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