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直播田和秧田:播种时混肥或混土全田撒施;移栽田:移栽后7-10天混肥或混土全田撒施。
2、施药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新烟碱类杀虫剂,是一种活性高,具有强内吸性、触杀和胃毒作用的广谱杀虫剂,可有效防治水稻稻飞虱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不可直接撒施在水塘、湖泊、河流等水体中或沼泽湿地。从施药区被雨水冲走的药剂可能对附近的水生生物造成危险。勿在水源处清洗用具或处理剩余药剂,以免造成水质污染。远离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施药。
2、本品对蜜蜂、家蚕有毒,对赤眼蜂高风险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,禁止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使用。
3、本品勿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
4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饮水和吸烟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5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它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6、孕妇、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应远离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请严格按标签推荐作用,如因疏忽或误用而发生中毒现象(头昏、呕吐等)时,请立即携此标签就医。
1、误服:用水漱口,并饮1-2杯水,对神志不清者切勿催吐,携此标签就医。
2、吸入:移至空气清新的地方,携此标签就医。
3、眼睛:以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携此标签就医。
4、皮肤:用大量肥皂和清水冲洗,携此标签就医。
5、医生须知:本产品含有微粒物体(砂土),可能对眼睛造成机械性刺激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、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保存。
2、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。
3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它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4、运输时防雨防潮;装卸时轻卸轻放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