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本品应于水稻飞虱若虫发生高峰期喷药,均匀喷布于作物植株中下部,施药时,稻田里宜保水2-4厘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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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性能 | 本品为丁硫克百威原药和仲丁威原药的混配制剂,该药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,可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。 |
注意事项 | 1.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。施用前后10天内不能使用敌稗,以免产生药害。
2.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、蜜蜂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开花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对赤眼蜂高风险性,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。
3.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,穿戴防护服和手套口罩等,避免皮肤接触和口鼻吸入。使用中不可吸烟、饮水及吃东西。使用后及时清洗手、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服。
4.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5.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
6.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。
7.严禁在蔬菜、瓜果、茶叶、菌类和中草药材作物上使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头昏、头痛、乏力、面色苍白、呕吐、多汗、流涎、瞳孔缩小、视力模糊。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、意识不清,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,局部红肿痛痒,眼结膜充血、流泪、胸闷、呼吸困难等。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,应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。
1.皮肤接触:脱去污染的衣物,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,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。
2.眼睛溅入: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。
3.吸入:立即离开施药现场,转移到空气清新处。
4.误食:立即停止服用,用清水充分漱口后,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。
5.治疗措施:解毒剂为阿托品,用0.5~2毫克口服或静脉肌肉注射,重者加用肾上素。禁用解磷定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保存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种子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标注“限制使用”字样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