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在茶毛虫幼虫盛发期施药为佳。每亩兑水40-60公斤,均匀喷雾。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本剂为植物源杀虫剂,害虫一旦接触药剂,即麻痹神经中枢,继而使虫体蛋白凝固,堵死虫体气孔,使虫体窒息死亡。对人畜低毒,杀虫广谱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剂不能与碱性药剂混用。2、不宜与化学农药混用,如果使用过化学农药,5天后再使用本品。3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适当的防护服及用具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4、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、土壤等环境。5、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、蜜蜂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。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。地下水、饮用水水源地禁用。6、远离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域施药。7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8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表现为四肢无力、痉挛、抽搐、呼吸困难等症状。如不慎吸入,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;不慎接触皮肤,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干净;若溅入眼睛,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仍有不适,就医 ;如误服,立即带标签送医院,对症治疗。无特效解毒剂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