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于水稻稻飞虱低龄若虫盛发期施药,2、喷雾要均匀彻底。3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4、 |
产品性能 | 本品具有触杀胃毒作用,使昆虫麻痹至死亡,杀虫速度较快;生物活性较高,有杀卵作用,对水稻飞虱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2、本品对蜜蜂、家蚕有毒,(周围)开花植物花期禁用,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,远离水产养殖区周围、河塘等水体施药,虾蟹或鱼套养稻田禁用,施过药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。 3、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 4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 5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头昏、头痛,恶心呕吐等,严重者出现胸闷,呼吸困难等症状。急救措施:沾及皮肤和衣服,请用肥皂和水清洗,溅入眼中用大量清水,至少冲洗15分钟后送医,经口中毒者立即引吐洗胃(注意清除呼吸道中污物,对呼吸困难者要采取人工呼吸),并携带本标签送医治疗,如判断以异丙威中毒为主,则解毒剂: 阿托品;禁用解磷定,氯磷定,双复磷,吗啡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