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)在水稻播种前,按推荐用药量,加适量清水,混合均匀调成浆状药液,将药浆与种子充分搅拌,直至药液均匀 |
产品性能 | 本品由咯菌腈和精甲霜灵混配而成,咯菌腈为具有长残效活性的非内吸性杀菌剂,能够抑制渗透信号传导过程中的丝裂原活化蛋白激酶活性。精甲霜灵为具有保护作用和治疗作用的内吸性杀菌剂。可由植物的根、茎、叶吸收,干扰核糖体RNA的合成,抑制菌体蛋白质的合成。可用于防治水稻恶苗病。 |
注意事项 | 1.本品对鸟类及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,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,施药后应立即覆土。鱼或虾蟹套养的稻田禁用,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。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,禁止的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清洗施药器具的水也不能排入河塘等水体。
2.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,穿靴子、长袖衣和长裤,戴防护手套、口罩等,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。使用中不可吸烟、饮水及吃东西,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、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。
3.配药和种子处理应在通风处进行。配药时,操作人员应戴防渗透手套和面罩或防护镜,穿长袖衣、长裤和靴子;种子处理时,应戴防渗透手套,穿长袖衣、长裤和靴子。
4.处理过的种子必须放置在有明显标签的容器内。不得饲喂禽畜,更不得用来加工饲料或食品。
5.播后必须覆土,严禁畜禽进入。
6.禁止儿童、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。过敏者禁用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
7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急救措施: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,应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。
皮肤接触:立即脱掉污染衣物,用软布去除沾染药液,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。眼睛接触:立即提起眼睑,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吸入:立即离开施药现场,转移至空气新鲜处。误服:立即停止服用,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。紧急医疗措施: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,洗胃时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。注意:对昏迷病人,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。解毒剂:无专用解毒剂,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存放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处,远离儿童、火源。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保存。不得与食物、饮料、种子、饲料等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