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水稻播后覆浅土,于水稻播后苗前兑水40升/亩进行土壤喷雾,施药后保持厢沟有水,厢面土壤润湿5-7天,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由除草机理不同的两种除草剂噁草酮、丁草胺复配而成的芽前除草剂,药剂通过杂草的幼芽、根和茎的吸收进入杂草体内积累在旺盛部位,抑制生长,致使杂草组织糜烂死亡,能有效防除水稻早育秧田及半旱育秧田、水稻移栽田的一年生禾本科杂草(稗草、千金子等)和阔叶杂草(鸭舌草、节节草、牛毛草、泽泻、矮慈姑等)及部分莎草类(莎草、异型莎草、日照飘拂草等。) |
注意事项 | 1、远离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域施药;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,鱼或鳖套养稻田禁用,施药后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,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。
2、用于水稻移栽田、弱苗、小苗或超过常用药量时,水层过深淹没心叶或田块漏水会出现药害,如用药后遇暴雨要及时排水。
3、早稻秧田若气温低于15℃时施药会有不同程度药害。
4、对三叶期以上的稗草效果差,因此必须掌握在杂草一叶期以后,三叶期前使用,水不要淹没秧心。
5、配药、施药时不要吸烟或饮食,避免与眼睛和皮肤接触,注意穿戴防护用品。
6、施药后的器械用大量清水冲洗并不得污染水源和鱼塘。
7、使用后空瓶应妥善处理,切勿它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8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产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1、眼睛、皮肤溅入药液时,应立即用温清水冲洗。2、误服本制剂,尽快携标签就医,采用吐根糖浆诱吐,保证呼吸道畅通,服用医用活性碳吸附剂。本品无解毒剂,应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、本品应密封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2、存放于儿童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3、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贮存或运输时堆层不得超过规定,注意轻拿轻放,以免损坏包装,导致产品泄露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