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防治水稻稻瘟病,在水稻生长周期喷雾用药2次,每次亩用量40-50克。本品在水稻上安全期间隔为30天,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广谱、高效多功能杀菌剂,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,内吸性强,对水稻稻瘟病有较高的防治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1.施药时工作人员要有防护措施,穿防护服,戴好口罩、手套等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,药后立即洗手洗脸。2.对鱼剧毒、蜜蜂中毒、蚕高毒、对赤眼蜂有较高的风险,禁止在鱼塘、桑园及蚕室以及养蚕桑树及其附近施用,天敌赤眼蜂放飞区禁用,避开开户植物开花期使用。不要在鱼塘等地及其附近使用;对水生生物有毒,应该避免药液流入池塘、稻田、河流等水源地,远离水产养殖区、河流等水体施药,药液及其废弃物不得污染水域、土壤等环境。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,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。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容器。3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此药。4.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感觉不适,应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。不慎溅入眼睛中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;不慎接触皮肤时,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。如吸入立即转移到空气清新流通处。如误服立即催吐、洗胃,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贮运时,严防潮湿和日晒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