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施用时期:水稻移栽后5-7天施药,以杂草1-2叶期为宜,保持水层3-5厘米,药后保水一周。用土量:1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移栽水稻田除草剂,对常见的一年生杂草及部分多年生杂草有很好的防除效果,能有效的防除稗草、鸭舌草、狼巴草、慈菇、异型莎草等水稻移栽田多种草,双子叶杂草,在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对水稻安全,无药害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严禁与酸性、碱性物质混用,以免影响药效。
2、施药时要求田块平整;漏水田,弱苗田慎用;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其它作物上,以防产生药害;大风天或预计一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
3、严格按照农药安全操作规程施药。
4、使用本品时,应穿戴好防护服、口罩和手套、避免吸入药液;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吸烟、饮水等;远离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施药;在鱼类、藻类等水生生物附近,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;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;施药后应及时洗手、洗脸等;残剩药剂和废旧包装物勿投入河流,池塘;施用后器械勿在河流、池塘中清洗;施药后用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根据中毒症状实行治疗,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和粘膜;溅入眼睛中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误食后对清醒者可引吐,然后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、贮存在儿童、无关人员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。
2、贮存时应在通风、干燥、防雨的库房中,远离水源或热源。
贮运:严防潮湿和日晒,不得与食物、饮料、种子、饲料混放,避免与皮肤、眼睛接触,防止口鼻吸入。
3、废弃包装物应妥善处理,不应随意丢弃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