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本品应于小麦3叶期至拔节前施药。小麦3叶期前、拔节期及拔节后不能用药,易产生葱管叶、匍匐及畸形穗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选择性苗后茎叶处理除草剂,用于防除小麦田一年生阔叶杂草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喷雾器械应专用,否则极易产生药害。棉花、油菜、豆类、瓜类、蔬菜等阔叶作物对本品敏感,施药时谨防飘移,以免产生药害。
2、用标准喷雾器压低喷头减压使用,禁止使用弥雾机和超低容量喷雾,使用时应注意风向,应在无风或微风,温度在15-28℃的晴天使用。
3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饮水等,施药后及时洗手、洗脸。
4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。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,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液禁止排入河塘等水域,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。
5、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。
6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眼睛溅药:用大量清水清洗15分钟,如仍有刺激感,立即就医;
皮肤沾药:用肥皂水彻底清洗,如仍有刺激感,立即就医;
误服:立即就医,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、防雨处。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等同贮同运。运输时轻拿轻放,严禁倒置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