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施药时间:水稻移栽缓苗后杂草2-4叶期茎叶喷雾1次。注意在推荐剂量范围内,由北至南稻作区的使用剂 |
产品性能 | 本剂为防除稻田阔叶杂草和莎草的内吸选择性土壤兼茎叶除草剂,可防除鸭舌草、三棱草、飘拂草、异型莎草、碎米莎草、牛毛毡、水莎草、萤蔺、 野荸荠、眼子菜、 泽泻、鳢肠、矮慈菇、慈菇、长瓣慈菇、狼巴草、鬼针草、草龙、丁香蓼、节节菜、耳叶水苋、水苋菜、(四叶)萍、小茨藻、苦草、水绵、谷精草等稻田一年生莎草和阔叶杂草。具有施药期宽、使用方便(杂草苗前土壤处理和杂草苗后茎叶处理均可)、持效期较长和安全性好等特点。 |
注意事项 | 1.严格按推荐的使用技术均匀施用,不得超范围使用。不宜栽前使用。盐碱地中采用推荐的低用药量,施药3天后可换水排盐。2.本品对水生藻类有毒,应避免其污染地表水、鱼塘和沟渠等,其包装等污染物宜作焚烧处理,禁止它用。 3.本品对皮肤、眼睛有轻微刺激作用,误用可能损害健康,应避免眼睛和身体直接接触。施用时应戴防护镜、口罩和手套,穿防护服,并禁止饮食、吸烟、饮水等;使用后应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暴露在外的皮肤。4.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,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。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,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。5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1.如药液溅到眼内,请用足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并请医生诊治。如误吞服本剂,应立即用清水漱口,并携带本标签把患者送到医院诊治。 2.治疗:对证辅助治疗。治疗时,禁止引吐,而应先洗胃,再服用活性炭和硫酸钠处理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