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本品宜在玉米3-5叶期,禾本科杂草、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2-4叶期使用,每公顷兑水量为450-7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选择性玉米田苗后专用茎叶除草剂,对稗草、马唐、狗尾草等禾本科杂草,以及马齿苋、反枝苋、蓼等阔叶类杂草和莎草科杂草,都有很好的防效。 |
注意事项 | 1.在玉米以外作物上使用会产生药害,对甜玉米、粘玉米、爆玉米、自交系玉米敏感,勿用,在新玉米品种上应用先小范围试用安全后再用。施药时不要把药剂洒到或流入周围其他作物田里。 2.遇特殊条件,如高温干旱,低温泥泞、玉米生长弱小,请慎用。初次使用本剂,需在当地植保部门指导下使用。 3.施药数日后,有时会出现褪色或抑制生长的情况,但不会影响作物的生长和收获。 4.严禁用弥雾机施药,施药应选择在早上或傍晚凉爽时进行。 5.如在上茬小麦田中使用长残效除草剂,如甲磺隆、氯磺隆等的玉米田,不宜使用本品。 6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7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,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。8)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本品对皮肤及眼睛无刺激性,一般不会产生全身中毒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若误服,在病人清醒状态下催吐,并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往医院,无解毒剂,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本品务必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