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,宜在晴天露水干后喷药,用清水将本剂稀释后定向均匀喷雾在杂草叶面上,不得用污水 |
产品性能 | 1.本品是有机磷类内吸传导型广谱灭生性除草剂,药液可被植物的茎叶吸收并传到各个部分,主要通过抑制植物体内烯醇丙酮基莽草素碘酸合成物,从而抑制莽草素向苯丙氨酸、酪氨酸及色氨酸的转化,使蛋白质的合成受到干扰导致植物死亡,仅被植物的绿色部分吸收,对土壤内种子无不良影响。
2.本产品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。 |
注意事项 | 1. 本品施药后5天内勿割草、放牧、翻地等。
2. 本品不可用铁器存放,并且不能使用无镶衬的铁质喷雾器喷雾。
3. 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、蜜蜂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开花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4. 施药时穿长衣长裤、戴手套、眼睛等;不能吸烟、饮食等;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。
5. 用过的包装袋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6.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对眼睛、皮肤及粘膜有轻度刺激作用。
急救措施: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,应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。
1.皮肤接触:脱去污染的衣物,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,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。
2.眼睛溅入: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。
3.吸入:立即离开施药现场,转移到空气清新处。
4.误食:立即停止服用,用清水充分漱口后,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.贮存时应严防潮湿和日晒,保持良好通风 ,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保存。
2.避免与食物、种子、饲料混放混运。 |
备注 | 草甘膦钾盐含量:71%。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