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本品应于棉铃虫卵孵期或低龄幼虫发生期施药,并注意喷雾均匀。2.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 |
产品性能 | 本产品为阿维菌素与氟啶脲复配而成,具有触杀、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。阿维菌素是一种大环内酯双糖类化合物,对叶片有很强的渗透作用,可杀死表皮下的害虫,且残效期长,其作用机制干扰神经生理活动,刺激释放r-氨基丁酸,从而对节肢动物的神经传导有抑制作用,昆虫与幼虫与药剂接触后即出现麻痹症,不活动不取食。氟啶脲能抑制几丁质合成,阻碍昆虫正常脱皮,使卵的孵化、幼虫脱皮以及蛹发育畸形,成虫羽化受阻。对棉花棉铃虫具有较好防效。 |
注意事项 | 1.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。2.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本标签,须按本标签说明使用。3.本品不能与铜制剂、碱性物质混合使用。4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开发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使用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污染水源。5.本品为液剂制剂,开启药瓶时注意用力不要过大,以免四处撒溅,造成不必要的伤害。6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7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、戴好口罩等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废弃物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8.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,行动失调,肌肉颤抖,严重时导致呕吐。急救措施:若不慎溅入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若不慎吸入,立即将吸入者转移至空气流通处。误服应立即携带标签就医,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,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。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-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,如巴比妥。无特效解毒剂,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保存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种子、粮食、饲料或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