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 本品应于玉米、小麦播种前进行种子包衣。
2. 拌种应均匀,阴干后播种。
3. 拌种处理过的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第二代新烟碱类杀虫剂,具有胃毒、触杀及内吸作用,主要作用于
与昆虫中枢神经系统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,造成害虫出现麻痹死亡。其
施药后迅速被内吸,并传导到植株各部位,对玉米蚜虫和小麦蚜虫有良好
的防效。 |
注意事项 | 1.本品每季最多使用1次。 2.拌种和播种时应穿保护性作业服,戴口罩、手套等,严禁吸烟和饮食。3.处理后的种子严禁人畜食用,如需晾晒必须有专人看管,特别要注意远离儿童以防止误食中毒,播种后应立即覆土,以免畜禽误食。4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,播种施药后立即覆土。 5.施药前、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,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,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。 6.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,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。 7.不可与、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 8.处理后的种子应及时使用。9.过敏者禁用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 10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、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11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本品如误入眼睛,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,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;如接触皮肤,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;如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,不能催吐,无特殊解毒剂,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、干燥、通风,远离火源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远离儿童及家畜,以免误服。避免与皮肤、眼睛接触。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,轻拿轻放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