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水稻稻瘟病发病前或发生初期进行均匀喷雾,使用2-3次,间隔7-10天。大风天或下雨天前后,请勿施 |
产品性能 | 稻瘟酰胺属苯氧酰胺类杀菌剂,其作用机理为黑色素生物合成抑制剂,主要是抑制小柱孢酮脱氢酶的活性,从而抑制稻瘟病菌黑色素形成。具有良好内吸性和卓越的特效性,对水稻稻瘟病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1.注意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菌剂交替使用以缓解抗药性的产生,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。
2.施药时注意药量准确,做到均匀喷雾,尽量在无风无雨时施药,避免雾滴漂移,危害周围作物。
3.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,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。
4.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5.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
6.包装如有渗漏,用吸收材料或土吸收。
7.过敏者禁用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,请及时就医。
8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施药时注意劳动保护,如不慎接触皮肤或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。如不慎误服,不要引吐,应立即携带标签请医生诊治。由于该药剂有迟缓发作的可能性,因而必须对误服者进行至少48小时的观察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严防潮湿和日晒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