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建议在纹枯病发生初期采取喷雾法对植株施药,每隔7-10天施1次药,连续使用2-3次,注意均匀喷雾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两种有效成分有增效作用,具有预防和治疗双重功效,对水稻纹枯病表现出较好的防治效果,持效期较长。 |
注意事项 | 1.避免与强酸强碱性农药混用。
2.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,戴防护手套、口罩等,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。使用中不可吸烟、饮水及吃东西,使用后及时清洗手、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。
3.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,不得污染各类水域。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,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,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。严禁将药液流入湖泊,河流或鱼塘中污染水源。
4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 5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作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6.孕妇与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使用中或使用后若感觉不适,应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。
1.皮肤接触:脱去污染的衣物,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,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。 2.眼睛溅入: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。 3.误食,立即停止服用,用清水充分漱口后,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.应贮藏在避光、干燥、通风处,远离热源或火源。运输时应注意避光、防高温、雨淋。 2.勿与食物、饮料、种子和动物饲料在一起存放或运输。 3.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保存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