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本品的适宜施药时期为小麦蚜虫、观赏菊花(保护地)蚜虫发生始盛期,施药1次,注意喷雾时均匀、周到。 |
产品性能 | 本产品为亚甲基硝基胺类和拟除虫菊酯类混配而成的杀虫剂。以触杀和胃毒作用为主,抑制昆虫中枢神经系统盐酸乙酰胆碱酶受体,进而阻断昆虫中枢神经系统的正常传导,扰乱昆虫神经的正常生理,使之由兴奋、痉挛到麻痹而死亡。按登记剂量使用,对小麦蚜虫、观赏菊花(保护地)蚜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1.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。 2.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。
3.本品对鱼类、水蚤类、蜜蜂、家蚕、赤眼蜂毒性高。开花植物花期禁用,禁止在蚕室及桑园附近、赤眼蜂等天敌生物放飞区施药。远离水产养殖场、河塘等水体施药,不得污染各类水域、土壤等环境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4.用药后包装物妥善处理,勿污染环境,也不可做他用。
5.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,戴防护手套、口罩等,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。使用中不可吸烟、饮水及吃东西,使用后及时清洗手、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。
6.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禁止接触本品。 7.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,应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。皮肤接触:脱去污染的衣物,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,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。眼睛溅入: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。误食:立即停止服用,用清水充分漱口后,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种子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