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。请尽量较早用药,除草效果更佳。本品对豆类、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玉米田苗后早期茎叶处理除草剂,对防治玉米田一年生杂草有较好的效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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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项 | 1.避免药液接触皮肤、眼睛和污染衣物,避免吸入雾滴。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等。配药及施药时,应戴手套、穿长袖衣、裤和靴子。施药后,彻底清洗防护用具,洗澡,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。2.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,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3.勿将药液弃于河塘等水域中,避免影响鱼类和污染水源。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。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。4.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闭保存,切勿将本品置于饮、食容器中。5.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。6.制造厂敬告用户:严格按照推荐方法使用、操作和贮藏本品。使用时应接受当地农业技术部门的指导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。本品无特殊解毒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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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.本品存放在阴凉、干燥(低温)的室内仓库中。应加锁保存,勿让儿童、无关人员和动物接触。2.勿与食物、饮料、粮食和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3.运输时应注意避光、防高温、雨淋。4.贮藏温度应避免低于-10℃或高于35℃。5.产品码放高度不宜超过2米,以免损坏包装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