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棉铃开裂率在70%时(或棉花自然吐絮达30-50%左右),每亩用药量兑水40-50公斤,搅拌均匀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一种脲类植物生长调节剂,在棉花种植上做落叶剂使用。被棉株叶片吸收后,可及早促使叶柄与茎之间的分离组织自然形成而落叶,有效改善棉田通风透光条件,减少烂铃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施药时应对棉花植株各部位的叶片均匀喷雾,使植株叶片充分着药,已达到预期的脱叶效果。
2、施药时不宜早于棉桃开裂率低于60%,以免影响产量和质量。
3、注意施药期间的气温变化,用药后3-5日内最低气温不低于12℃,有利于药效的充分发挥,一定要避开强降温期施药。
4、对于生长旺盛且密度大的田块,可以采用登记的高剂量。
5、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,如防护服、防毒口罩、手套等,避免吸入药液,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饮水等,工作后用肥皂彻底清洗手、脸和漱口,有条件的应洗澡。被农药污染的工作服要及时换洗,用后的喷雾器具及时清洗,不要污染其他作物,以免产生药害。
6、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;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;废弃物要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7、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1、中毒症状:药对眼、皮肤、粘膜有刺激作用。
2、急救治疗:无特殊解毒剂。如误食,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不要催吐,应使病人静卧勿动,请医生对症治疗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清新处,接触皮肤或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、本品贮存于阴凉、干燥、通风、防雨处,不得与食物、种子、饲料及易燃、易爆等物品同贮同运,且加锁存放于儿童及无关人员接触不到的地方。
2、运输时必须严防潮湿和日晒,运输确保不损坏;避免与皮肤、眼睛接触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