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于发病前或发病初期施药,每亩兑水45-60升均匀喷雾。视病害发生情况。间隔7-10天左右施药1次 |
产品性能 | 本品由三唑类杀菌剂和甲氧基丙烯酸酯类杀菌剂复配而成,既有保护作用又具有治疗作用,杀菌活性较高、内吸性较强、持效期较长。 |
注意事项 | 1.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、土壤等环境。
2.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合理轮换使用,延缓抗性的发生。
3.本品对鱼、鸟、蚕中等毒,大型溞高毒。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,远离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工具,避免污染水源。
4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、口罩、胶靴等。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饮食、吸烟,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5.使用后的空包装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6.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过敏者禁用。
7、避免与乳油类农药和有机硅类助剂混用。
8、某些苹果和樱桃品种对本品敏感,切勿使用;对邻近苹果和樱桃的作物喷施时,应避免药剂雾滴飘移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。
急救措施:1.皮肤接触:脱去被污染的衣物,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。2.眼睛接触: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并请医生诊治。3.不慎吸入: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,并送医诊治。4.误服:速携标签就医治疗。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,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贮存于阴凉、干燥、通风处。严防日晒,远离热源或火源。远离儿童,并加锁保存。禁止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和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