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本品最佳使用时期为玉米3-5叶期,杂草2-4叶期茎叶均匀喷雾; 2.每季最多使用1次。3.大风天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玉米田专用的苗后茎叶处理除草剂,可通过作物茎叶吸收,兼有一定的封闭作用,除草速度较快。能够有效的防除玉米田常见的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和阔叶杂草。 |
注意事项 | 1.如遇高温、干旱、玉米生长弱小时,请慎用。本品主要适用于马齿型和硬质玉米品种。2.使用本品前后7天不能使用有机磷农药;使用有机磷农药进行种子处理的玉米田慎用;3.使用本品后,前期玉米叶片可能有轻微药斑,可快速恢复,不影响生长。4.如在上茬小麦田中使用过长残效除草剂,如甲磺隆、绿磺隆等的玉米田,及与阔叶作物间作、套种或混种的玉米田,不宜使用本剂。5.蔬菜、大豆、小麦、水稻、花生、甜菜、油菜及桃树、杨树等浅根系树木对本品敏感,间套或混种有其他作物的玉米田禁用。6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适当的防护服及用具,穿防护服,戴防护手套、口罩等,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。使用中不可吸烟、饮水及吃东西,使用后及时清洗手、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。7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时远离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域施药。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。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。地下饮用水水源地附近禁用。8.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,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。9.用过的容器及废弃物要妥善处理,不能随意丢弃,也不能做他用。10.禁止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。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内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。本品无特殊解毒剂,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、本品应密封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2、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保存。3、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贮存或运输时堆高不得超过规定,注意轻拿轻放,以免损坏包装,导致产品泄漏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