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)棉花自然吐絮率达30%-40%左右时,进行脱叶处理。
2)施药期间温度较高(夜间最低温度> |
产品性能 | 本品由敌草隆与噻苯隆复配而成的脲类植物生长调节剂,用于棉花脱叶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是一种接触型脱叶剂,施药时应对棉花植株各部位的叶片均匀喷雾,使植株叶片充分着药,已达到预期的脱叶效果。
2、本品的施用剂量和效果受施药期间的温度、湿度、光照强度、棉花成熟度、密度、品种等因素的影响; 注意施药前后的气温变化,用药前后3-5天日最低温度≥12℃,更有利于本品充分发挥药效。
3、严格按推荐剂量施用,剂量过高,会带来枯叶的危险;剂量过低,导致脱叶不充分。对于生长旺盛且密度大的田块,可以采用高剂量。
4、过早施用,会导致产生大量的未成熟纤维,从而造成经济损失。
5、 不得与枯叶剂或氯化钠混用,不能将已混好的药剂隔夜放置后使用。
6、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,如防护服、防毒口罩、手套等,避免吸入药液,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饮水等,工作后用肥皂彻底清洗手、脸和漱口,有条件的应洗澡。被农药污染的工作服要及时换洗,用后的喷雾器具及时清洗,不要污染其他作物,以免产生药害,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;废弃物要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7、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。
8、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,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对眼、皮肤、粘膜有刺激作用。一般不会引起全身中毒。尚无特效解毒剂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;若不慎接触皮肤或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如误食,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种子、饮料、饲料等混放。本品在运输途中,避免日晒、雨淋,确保包装物完好无损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