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茎叶喷雾
1.本品在水稻田应于稗草2-3叶期施药,水稻秧田应于稗草1.5-2.5叶期施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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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性能 | 本品为磺酰胺类除草剂,茎叶喷雾或毒土处理可以防除水稻田中的稗草(包括稻稗)、一年生阔叶草和一年生莎草等杂草。 |
注意事项 | 1. 使用前充分摇匀,配药时应尽量冲洗出包装内的药剂,以免浪费药剂或造成用药量不足。
2.严格按照推荐剂量施用,请勿擅自增加使用剂量,施药务必均匀,避免重施漏施。
3.施药前后一周如遇最低温度低于15°C天气;或者施药后5天内有5°C以上大幅降温,存在药害风险,不推荐使用。
4.不宜在缺水田、漏水田及盐碱田的田块使用。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,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。
5.缓苗期、秧苗长势弱,存在药害风险,不推荐使用。
6.不推荐在东北、西北秧田使用;在制种田使用等情况下,须根据当地示范试验结果使用。
7. 使用本品时应穿长衣长裤、靴子、戴手套、眼镜、口罩防护用具(见图形标识)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。
8. 本品对水生生物有毒,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9. 清洗喷药器械或废弃药液时,切忌污染水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10. 请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。如需业务和技术上的支持,请即与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联系。
11.如果您要将本产品用于出口农产品,请参照相应进口国的相关标准使用。
12.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1. 中毒症状:动物实验表明可能造成眼或皮肤刺激。
2. 眼睛溅入:立刻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如配戴隐形眼镜,冲洗1分钟后摘掉眼镜再冲洗几分钟。如症状持续,携此标签去医院诊治。
3. 误食:不要自行引吐,携此标签送医诊治。
4. 皮肤沾附:脱去被溅到衣服。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。衣服彻底清洗后方可再穿。
5. 给医护人员的提示:可用乙醇和血透析方法治疗。具体治疗方法可参考标准文献或拨打24小时热线电话。
24小时中毒急救热线:021-5838 2516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. 本品应密封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
2. 存放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
3. 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贮存或运输时堆层不得超过规定,注意轻拿轻放,以免损坏包装,导致产品泄漏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