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在水稻孕穗、抽穗期,稻飞虱若虫发生始盛期至若虫高峰期施药,每亩兑水30-45公斤均匀喷雾。2、大 |
产品性能 | 本品系氨基甲酸酯和特异性昆虫生长调节剂类农药的混剂,具有触杀、也有胃毒作用,作用于昆虫表皮,抵制昆虫乙酰胆碱酯酶、几丁质合成和干扰新陈代谢,用于防治水稻飞虱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; 2、本剂对白菜、萝卜、薯类、烟草敏感,预防产生药害;
3、本品对蜜蜂、家蚕高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水生生物有毒,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鱼或虾、蟹套养稻田禁用,施药后的田水不得排入水体,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。
4、施用时应戴防护镜、面具和手套,穿防护服,并禁止饮食和吸烟;使用后饮食和吸烟前应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暴露在外的皮肤。
5、喷药10天内,不能在附近喷洒敌稗。 6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用作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头昏、头痛、乏力、面色苍白、呕吐、多汗、流涎、瞳孔缩小、视力模糊。 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、意识不清,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,局部红肿奇
痒,眼结膜充血、流泪、胸闷、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,一般几分钟至 1小时 即表现出来。[1]用阿托品0.5-2毫克口服或肌肉注射,重者加用肾上腺素。[2]禁用解磷定,氯磷定,双复磷,吗啡。[3]皮肤和眼睛不慎接触或溅入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。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等混合储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