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 本品应于棉花、小麦播种前拌种使用。 2. 拌种应均匀,阴干后播种。 |
产品性能 | 本品属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,具有内吸、触杀、胃毒作用,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,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。 |
注意事项 | 1.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,播种施药后立即覆土。 2.
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、手套等,避免吸入药液;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饮水等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、洗脸等。 3.
处理过的种子必须放置在有明显标签的容器内,勿与粮食、饲料放在一起,不得饲喂禽畜。 4.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。 5.
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菌剂轮换使用,延缓抗性的产生。 6.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 7. 清洗器具的废水,不能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。废弃物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该药对眼有轻微刺激作用,对皮肤无刺激作用。不慎吸入,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仍有不适时,就医。误服,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对症治疗。无特效解毒剂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。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。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混合储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