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在棉花吐絮40%左右或者当地枯霜期前20天左右按照推荐使用剂量兑水均匀喷雾。 2、用药前后3-5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一种低毒植物生长调节剂,在棉花种植上作脱叶剂使用。使用本剂被棉株叶片吸收后,能及早促使叶柄与茎之间的分离组织自然形成而落叶,青绿叶可连柄带叶一起脱掉,不污染棉纤维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不得与枯叶剂或氯化钠混用,不得将已混合好的药剂隔夜放置后使用。2、本品属棉花专用型,对其他作物有害勿用,套种其他作物的棉田也禁用,尽量在无风无雨时施药,避免雾滴漂移,危害周围作物。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,本品对后茬作物没有影响。3、施药时穿防护服、戴眼镜、手套等防护用品。施药过程中不能吃东西、饮水、吸烟等。施药后用清水及肥皂清洗手脸等。4、空容器不可挪作它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施药器具的洗涤用水不能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体中,以免污染水源。5、使用后废弃包装瓶须深埋藏或烧毁,或咨询当地环保部门。6、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1、药液不慎接触皮肤,用大量的肥皂和清水清洗皮肤表面;2、药液不慎接触眼睛,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,仍有不适时,就医;3、不慎误食或吞服药液,勿引吐,携此标签立即就医。对症治疗。无特效解毒剂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、产品密封后存放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、防雨处,不要直接置于阳光下。远离火源或热源。2、远离家禽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和饲料同贮同运。3、远离儿童,贮存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。4、每季最多使用1次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