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本品应于葡萄灰霉病发生初期施药1-2次,每次施药间隔7-10天,注意喷雾要均匀、周到,以确保防效 |
产品性能 | 本品可抑制病原菌细胞中蛋氨酸的生物合成和水解酶活性,干扰真菌生命周期,抑制病原菌穿透,破坏植物体中菌丝体的生长。对葡萄灰霉病有较好的防治效果;在正常的使用技术条件下,对葡萄的生长及周围非靶标生物无不良影响。 |
注意事项 | 1.本产品不得用于食用百合。
2.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,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、土壤等环境。
3.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
4.本品对水蚤毒性高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、土壤等环境。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止用。蚕室等桑园附近禁用。
5.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,戴防护手套、口罩等,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。使用中不可吸烟、饮水及吃东西,使用后及时清洗手、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。
6.用药后包装物及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7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对眼睛有刺激性,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,应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。
皮肤接触:脱去污染的衣物,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,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。
眼睛溅入: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。
吸入:立即离开施药现场,转移到空气清新处。
误食:立即停止服用,用清水充分漱口后,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。
无专用解毒剂,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保存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