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于杂草生长旺盛期兑水均匀定向茎叶喷雾。2.施药时注意防止药雾漂移到非目标植物上造成药害。3.大风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触杀、非选择性除草剂,是谷氨酰胺合成酶抑制剂,兼具内吸作用,施用后,使植物体内铵离子积累,抑制光合作用,可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。 |
注意事项 | 1.配药时用清水配制,浑水会影响药效,本品与土壤接触立即失去活性,宜作茎叶处理。2.对家蚕有毒,蚕室及桑园附近禁止施药,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。3.施用本品应穿长衣长裤,戴手套、口罩等防护用具,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。使用中不可吸烟、饮水及吃东西,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、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。4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5.禁止儿童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过敏者禁用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颤抖、意识紊乱,推迟几小时后开始抽筋,腹部绞痛,肠胃不适,发高烧呼吸困难,心博徐缓等。
急救措施: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,应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。
皮肤接触:脱去污染的衣物,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,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。
眼睛接触: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
吸入:立即离开施药现场,转移到空气清新处。
误服:严禁引吐,应先立即用清水漱口,在携带本标签到医院诊治。本品无特效解毒剂,对症治疗,禁用阿托品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、干燥的库房中。贮运时,严防潮湿和日晒,远离火源和热源。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保存。不得与食物、饮料、种子、饲料等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