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一季作物最多施用1次,在玉米苗后3-5叶,杂草2-4叶期,按每亩用药量对水15-30kg,配成药液, |
产品性能 | 本品具有独特作用机理的玉米田苗后早期茎叶除草剂,具有作用速度快、杀草谱广且对玉米安全等特点,并具有优异的杀草效果和持效期, 对玉米田的一年生杂草如稗草、马塘、牛筋草、苋类、蓼类等有极佳的防治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1.本品为苗后早期除草剂,施药时请避免雾滴漂移至邻近其它作物田。 2.本品耐雨水冲刷,药后3小时遇雨药效不受影响。 3.下茬种植甜菜、苜蓿、烟草、蔬菜、油菜、豆类需先做试验,后种植。一年两熟制地区,下茬作物不得种植油菜。5.本品不得用于玉米与其它作物间作、混种田;制种田玉米,根据不同品种要先小面积试验,再推广使用。6.本品对豆类、十字花科作物敏感,施药时须防止飘移,以免其它作物发生药害。7.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,废弃物要妥善处理,不能随意丢弃,也不能做他用。施药时穿长衣长裤、戴手套、眼镜、戴口罩等;不能吸烟、饮水等;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。8.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大的妇女接触。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;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,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;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。地下水、饮用水源地附近禁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本品对皮肤、眼有刺激作用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清新处,若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中,要立即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,并请医生诊治。误服:立即携带标签,送医就诊。请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.本品应加锁保存,勿让儿童、无关人员和动物接触。勿与食物、饮料、动物饲料、粮食和种子在一起存放或运输。 2.本品应贮藏在避光、干燥、通风处。运输时应注意避光、防高温、雨淋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