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|
产品性能 | 本品具有预防和治疗双重功效,可防治水稻纹枯病,持效期较长。 |
注意事项 | 1.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推荐安全间隔期为30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。 2.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适当的防护服及用具(见图形标识)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 3. 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性,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,不要污染水体,应避免药液流入湖泊,河流或鱼塘中污染水源。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,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,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。 4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。 5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6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1.可能中毒症状:哺乳类动物实验表明可能造成皮肤刺激和眼睛刺激。 2.眼睛溅入∶清水彻底清洗15-20分钟。如有不适携此标签去医院诊治。 3. 误食∶请及时就医。如神志清醒,可饮用两杯清水。切勿给神志不清者喂食任何东西。4. 皮肤沾附∶除去衣物,立刻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。如症状持续,请携此标签就医。被溅衣物需要彻底清洗后再穿着。5. 误吸∶转移至空气清新处,向医生咨询。6. 给医护人员的提示:如误食,可谨慎实施胃排空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